近日网上又在争论市场经济,看了几篇,感觉各说各话,看不出争论的焦点在哪里?
我们建国七十多年了,改革开放也有四十多年了。专家学者们对市场经济理解得应该十分透彻了,现在再讨论这个问题,是不是出现了什么新问题。
市场经济的弊病在哪里?
我们一家四口其中三口是黑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80年代中期,得益于通过父亲工作的不断晋升,我们有了那个时期最有用的东西——关系。说起关系,那可是当时社会的最大特色。人一旦有了关系,啥都能得到,而一旦没有关系,寸步难行可不是夸大的说法。且不要说找工作、晋升到政府部门办事等等明显在今天依然多多少少有些需要的事情,生活中的各个层面,关系无所不在。
金字塔变得越来越尖
所以,我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国家加强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此前强调过的净化市场环境,造就良好的营商环境,给大家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这些都是!
比如,供销社重出江湖,就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一时间,走计划经济的老路?重回国有化、公有制经济?逆时代潮流?等言论甚嚣尘上。
同时,就如前面大家看到的确实存在资本过度无序的扩张,尤其是互联网行业,垄断、内卷严重,这就是中国目前的情况。
计划的缺点是:会造成市场僵化,无创新活力;对市场的需求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甚至可能误判市场,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还有一点就是权力之手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存在很多人为因素,一旦失控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历史实践也证明了他诸多真知灼见。2018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厉以宁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现在中国还没有职业经理人市场,职业经理人不可能像一般的工作者拿着自己的简历到处上门求职。所以这需要有职业经理人的建设或是猎头公司,人才到他们那里登记,他们帮职业经理人去找、去谈。
不是的,他们是被商家大规模降价搞倒的。
另外,物价偏高,就业也有一定的难度,大部分人和其中一部分富起来的人相比,收入不高,相差比较大,这也是事实。
随着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扩大,企业的成长速度增强,金融市场也活跃了起来。
现在的企业,对员工的保障确实不够,工资低,福利跟不上,或者存在高薪资,但是福利保障依然差的情况。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我认识一位厅局级干部的子女。他说自己小时候学自行车是在自家客厅里学的。有点吹水炫耀的成分,也有代表意义。实际贫富差距之大,相信超过现在很多人的理解。而那时办什么事都要跑关系走后门,社会相当多的瓶颈资源牢牢把控在一小撮人的手里,不公平的现象远比今天严重。只不过那时信息不公开,大众知道的少,城镇化才不到百分之十的中国社会,占了绝大多数人口比例的农民,连信息获取的渠道都没有。所以,占据绝大多数人口比例的人共同拥有着没有社会关系资源没有物质财富的“平等”状态,以为这就是我们理应追求的公平。可悲。
未来我们需要怎么样的经济管理方式?
这和当时市场经济刚启动的时候,大家纷纷跳出体制下海经商完全是相反的,这背后,值得所有企业家思考。
要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要稳住对发达国家出口,扩大对新兴经济体出口,提升加工贸易水平,提高出口附加值,扩大服务贸易,发展数字贸易,巩固拓展新能源汽车等新产业出口优势,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发挥好中欧班列作用,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在人大经济论坛浏览,常常也能发现一些较为深刻的思考与有益的探索。近日,在这里看到了曹新《再谈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一文,发现他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他说:
“我们大家都知道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点是马克思学者和资本主义学者都认同的。也都理解了苏联的解体主要是由于计划经济的失败造成的。现在我们也认识到市场经济才能搞活经济,计划经济更适合来补充调控市场经济的弊端。所以今天我们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经济,来建设中国。这是历史的进步也是马克思主义者思想认识的进步。但目前我们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代表公有制经济的国企和地方国企,发展速度要落后于私有制企业,私有企业一旦超越了国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将不存,那么我们又如何保证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属性?
私企的发展速度会超过国企,那么国企的主体地位必然不保,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当然可以用制度限制私企的发展,但这是治标不治本,是回到历史的老路上去!按照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制度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公有制经济更应比私有制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什么我们得到结果与理论截然相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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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1&from^^uid=32614)
按照常理,作为先进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企业应该取得比私营企业更好的发展的效果。但为什么私营企业的发展反而超越了国有企业呢?
我们来比较一下现实中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吧:
从企业制度来看,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制度性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产权制度,即基本规定是职工拿工资,盈利归资产所有者,企业也有资产所有者来管理和经营。
但是,就企业本身来看,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存在着四个区别:
1,国有企业占用的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所有,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而私营企业占用的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或股东所有,具有小范围的个体性;
2,由于第一个区别又决定了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第二个区别:即国有企业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相反,私营企业则是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劳动者客观上是以劳动力所有者身份出现的),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
3,由第二个区别又必然地决定了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第三个区别:即国有企业只存在劳动所有权(劳动所有者的基本权利要求)的基本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资产所有者的基本权利要求——即所谓的产权要求)的基本要求;相反,私营企业只存在着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而不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作为劳动力所有者,当他进入企业时,他的劳动已经属于资方所有)。
4,由生产资料大范围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个的国有企业可以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可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因为国有企业在生产资料所有方面是不具有独立性),相反,单个的私营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方面的个体性、有限性)可以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
正因为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具有以上四大区别,因此,在同样是采用产权企业制度的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会有明显的区别:
产权企业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具体地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企业是通过工资制度使劳动者的收入处于预定状态,从而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果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波动,表现为资产所有者盈亏的利益波动,从而促使企业所有者,即资产所有者能够有效地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私营企业中,企业为老板所有,在采用工资支付制度的条件下,劳动者被排除在生产成果的分配之外,资产所有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结果的直接承受者,这客观上决定了私营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对于私营企业而言,多一分钱盈利也就是老板多一分钱的收入,而亏一分钱也就是老板亏损,因此,企业经营状况的波动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主及时调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能满足老板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那么,同样是建立产权制度的国有企业又会如何呢?
在建立产权制度的条件下,劳动者是不能当家作主的,只有资产所有者才是企业的生产主体。但是,我们知道,由于国有企业是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因此,国有企业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还是以集体形式出现,都不是独立的、完整的资产所有者。在改革之后,虽然国有企业也有股东,也有董事长,也有董事会等等,但是,他们都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结果的直接承受者,企业盈利了,钱是国家的,企业亏损了,也是国家的损失,与这些国有企业的所谓股东的得失没有关系。因此,当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发展变化使企业的盈利状态产生波动时,并不能有效地引起管理人员调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这正是国有企业缺乏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根源所在。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谈到了进行了30多年改革之后的国有企业仍然存在着“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而这些弊病的存在恰恰是由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国有企业的特点而造成的。国有企业本来只有劳动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者,但产权企业制度的建立恰恰从根本上否定劳动所有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地位,从而必然地把国有企业变成了实际上的无主体的企业。而一个主体缺位的企业,本来就不是一个规范的企业。一个缺乏主体的不规范的企业,又怎么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呢?一个没有生产主体的企业,出现“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又有什么奇怪呢?
同样采用的是产权企业制度,私营企业能够正常发展,而国有企业却明显缺乏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这一事实说明:产权制度是与私营企业特点相适应的企业制度,而不是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企业制度。也就是说,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真正解决国有企业早先存在的主体缺位问题,并没有使国有企业真正走出困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面体现产权的制度,不论是独资形式的产权制度还是合资形式的产权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而言,客观上都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产权思路的改革,它是不可能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真正使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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