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16日消息 近年来,场外配资持续受到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相关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化。今年4月底,证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2020年场外配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深圳聚牛汇友、上海“股融宝”、重庆“撮合网”等十起重要案例。
中国检察网近日公布的一则起诉书让上海“股融宝”股票配资案细节浮出水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5年7月起,安建国、臧静波先后成立上海墨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魁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战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碧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建国负责建立公司运营架构、投入主要运营资金、资金风控管理等工作,臧静波则负责工作人员招聘、证券账户管理及财务等工作。天眼查资料显示,两人分别担任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职务,目前四家公司经营状态均为注销。
据披露,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间,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以上述公司名义通过“唯信网”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开展为他人买卖股票提供配资的活动。同时,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从杭州乾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具有开立账户、委托交易、结算等证券交易功能的“股融宝”软件,利用该软件为客户开立非实名子账户,以1:1至1:10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客户提供配资资金。客户通过非实名子账户下达证券交易指令后,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等人利用实际控制并事先绑定在“股融宝”软件中的“马某乙”等33个证券账户代理客户进行股票买卖,从中赚取配资利息和证券交易手续费。另据此前证监会公布的消息显示,该案涉及配资客户700余人。
经司法审计查明,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等人向客户收取配资保证金3500余万元,提供配资金额累计1亿2400余万元,收取配资资金利息300余万元,证券交易总金额36亿6100余万元,收取证券交易手续费250余万元(其中支付给证券公司交易手续费100余万元)。
2020年8月12日,侦查机关分别将安建国、臧静波抓获,两人现对上述犯罪事实予以如实供述。被告人臧静波到案后,另主动配合侦查机关劝说马某乙等6名同案人员投案自首。
该案件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0年11月6日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2020年12月1日将案件移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同年12月2日告知两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两名被告人,于2020年12月29日告知被告人臧静波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系主犯。被告人安建国、臧静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臧静波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臧静波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同案犯,应当认定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被告人臧静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本文源自金融界
网上认识的“异性好友”推荐“赚钱好门路”,“期货、炒股平台”提供期货1:10、股票1:7的配资,还有“专业老师”指导投资……实际上,客户手上的本金早已成为了骗子的猎物,甚至压根没有进入大盘。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诈骗案的详细信息。
山寨投资平台疯狂行骗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王某武以他人名义在浙江台州设立公司,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为牟取非法利益,他指使林某力等人“偷梁换柱”。
具体来看,就是编写、修改中铁国际、“PT5”、盈合期货、德润期货、金股策略等非法期货、股票软件,为诈骗做准备。
此后,王某武与吴某程合作运营非法期货软件平台,王某武负责资金及技术,吴某程负责发展代理商。2018年3月,其又将非法期货平台业务转移至苏州。
经查明,王某武等人,先后使用“PT5”、盈合期货、德润期货、金股策略等非法期货、股票软件,以从事期货和股票业务为名实施诈骗,其中盈合期货、德润期货软件只是“PT5”期货软件的更名。
通过编写、修改软件,王某武等人制造客户资金流入大盘的假象,并通过发展代理商,以多种方式,引诱客户进入虚假平台进行期货、股票投资,通过人工后台录入客户入金额、虚假配资额等形式,在客户资金未流入大盘情况下,以客户投资亏损为由骗取客户入金额,骗取客户高额手续费和虚假递延费。
经查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间,王某武、吴某程等人共骗得狄某等114人合计1487万元。
冒充异性与客户聊感情
经查明,王某武、吴某程等人为招揽客户投资,先后发展了以从事期货业务为名进行诈骗的代理商江苏问天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嘉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从事股票业务为名进行诈骗的代理商四川华松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海汇伟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约定赃款的比例分成。
具体来看,四家代理商安排业务员多以化名或微信昵称等与客户联系,冒充专业老师、助理、经理等角色,诱骗客户到非法期货、股票平台上进行投资,对客户谎称平台提供期货1:10、股票1:7的配资。
但实际上,客户打钱到公司账户,投入的资金并未进入大盘。为了迷惑受害者,王某武等人跟客户玩数字游戏,安排人员后台手动录入客户入金数额、虚假配资额等数据,用仿大盘软件让客户看投资情况,制造客户资金流入大盘的假象。
犯罪团伙采取提高手续费收取标准、虚假配资等手段,致使平台中的交易收费远高于正规期货股票收费。配资后被害人的资金可以进行更多手交易,手续费和亏损从客户的入金中扣除。客户需要出金,经同意后人工汇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以代理商江苏问天公司为例,该公司代理并发展客户在“PT5”、盈合期货、德润期货等平台进行期货交易,具体操作由每个业务员根据公司发放的手机号码注册多个微信号,包装成虚拟的“白富美”女性形象,冒充第三方身份添加以男性为主的微信好友,根据公司培训的话术,与对方聊天发展感情。
在获得客户信任后,这些虚拟“白富美”会推出期货平台,编造自己或亲戚朋友在平台上投资赚钱、与客户一起投资、赚钱一起旅游等谎言,发送虚假盈利截图,诱骗客户投资,再将所谓经理、指导老师推荐给客户,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另一家代理商安徽嘉凯公司的实控人陈某等人,也是明知期货平台的客户资金未进入证券市场,采取冒充异性,用QQ或者微信加客户为好友,通过聊感情取得信任后,诱导客户在期货平台投资,让客户频繁交易,多收取手续费,以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专业指导老师”竟专吃客户亏损
而在股票投资方面,另外两家代理商的所谓“专业指导老师”,竟然是靠专吃客户亏损牟利。
成都海汇公司加盟成为非法股票平台的代理商后,发展客户在金股策略平台进行股票交易。该公司设业务部、后勤部、培训主管等部门,其中业务部下设一、二、三、四、六部,每个部下设若干小组,每小组由经理带领若干业务员组成。
在具体运作上,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筛选并添加客户为微信好友,将客户拉入“水军群”,该群成员发布被告人贾军诚等人提供的虚假盈利截图,充当专业指导老师,引诱客户到“金股策略“平台上进行股票投资并频繁交易,以收取高额手续费、递延费、吃客户亏损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在四川华松海公司则是由公司业务组长和业务员通过电话、微信或熟人介绍等方式与客户联系,谎称是证券公司员工,并将客户拉入微信群内,抬高指导老师权威,以指导老师能带客户赚钱骗取客户信任,后找人充当指导老师,诱骗客户入金后频繁交易,以收取手续费、递延费、吃客户亏损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
2018年11月2日,被害人狄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于2018年2月至4月间,经人介绍进行期货投资被骗190余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侦查。2019年3月,王某武等人被抓获,次月,吴某程主动投案。案件的被告人达三十人。
三十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某武等三十人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均构成诈骗罪。
其中,上述三十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王某武、吴某程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余二十八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武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判处吴某程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他被告人被判三年到八年六个月不等。
后王某武上诉称,其只提供软件和技术,没有发展业务,其行为不构成诈骗。
王某武的辩护人辩护称,王某武的行为应当构成非法经营罪而非诈骗罪。本案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涉案被告人存在诱导客户投资的可能,但无法对客户投资产生亏损起到关键性作用;也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客户可以正常提现,平台获得客户投资亏损是基于与客户的“投资对赌”,是市场交易的正常现象。
但上述意见并未被二审法院采纳,法院认定王某武等人以客户投资亏损为由骗取客户入金额,骗取客户高额手续费和虚假递延费等,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做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维持原判。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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